2008年7月2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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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资产不是“唐僧肉”
龙湾检察院督促有关部门追回国资近1亿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龙剑

  本报讯  近日,温州市龙湾区环保局掀起了一场追缴排污费的行动,共追回428余万元被拖欠款项。据了解,这项行动源于龙湾区检察院开展的督促有关部门追查拖欠国资行动。
  记者在龙湾区检察院看到一封当地环保局发来的《关于排污费补缴追征工作情况的说明》。说明反馈:经龙湾检察院督促,龙湾区环保局全面开展排污费的补缴追征工作,于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,共补缴2007年6月30日前应缴而未缴或少缴的排污费1681372元,并已及时追缴至排污费财政专户。加上去年下半年收回的260万,龙湾区环保局共计收回被拖欠款项428万余元。
  去年,龙湾检察院在走访调查时发现,当地存在拖欠国有资产问题,各类拖欠款项高达6000多万元。在进一步了解拖欠原因后,龙湾区检察院采取沟通协商、检察建议、督促起诉等措施跟踪督促清还欠款。2007年,一场追查拖欠国资的风暴在温州龙湾掀起,当年就成功追回被拖欠了国资5000余万元。
  为了形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长效机制,2007年11月,龙湾检察院协同区财政局、审计局,联手出台了《关于强化检察、财政和审计监管职能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》。据此,龙湾区财政局、环保局等单位纷纷开展了清查专项活动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说,龙湾检察院两年来帮助挽回国有资产近1亿。